你敢信吗?在
就在前两天,金华的刘女士遇到了一件让她气得发抖的事儿。3月12号,她突然发现76岁的老母亲背着自己,把白龙桥镇华电新村那套63平米的老房子给卖了 。成交价30万整,一分不多一分不少。说实话,在这个地段,这个价格卖得是高是低,刘女士已经不想追究了,毕竟房本已经过了户,人家装修队都进场了。
可当她回过头来看母亲签的那份中介合同时,整个人都懵了。
中介费,要收2万块!

刘女士算了一笔账,30万的房子,2万的中介费,折算下来佣金比例接近7% ,这放到整个金华中介圈都是相当炸裂的存在。中介是“金华家好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”,面对刘女士的质疑,老板俞先生倒是很淡定,指了指墙上挂着的收费标准,又甩出一沓合同说:“我们有言在先,独家代理费1万,成交服务费1万,而且我们公司有规定,房价不足100万的,就按100万的标准来收取服务费。 ”
听到这儿,刘女士更是气不打一处来:我的房子只卖了30万,凭什么要按100万的基数给你算钱?我连100万的影子都没见到,却要给你付100万的服务费?
更让刘女士心酸的是,这份所谓的“独家代理协议”,是在她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的。76岁的老母亲面对镜头,眼神里透着茫然,老人颤颤巍巍地说:“当时也没人跟我细说,就叫我签字,按手印,我就按了,别的我记不清了……”

这一幕,戳中了无数网友的泪点。这哪是签合同,这分明是在“绕”老人啊!
而那位俞老板却显得很委屈,口口声声强调要有“契约精神”,说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,还配有监控录像。但当记者追问,为什么“不足100万按100万收”这个最关键的规定不写在合同里,只挂在墙上时,俞老板却闪烁其词,只是反复强调“当时跟她说清楚了” 。
这就很有意思了。大家评评理,如果这都算数,那以后中介是不是可以在墙上写“服务费不足10万按10万收”?那我卖个菜煎饼的小摊,是不是也可以挂个牌子“营业额不足1000万按1000万交税”?
虽然浙江省的相关法规早就要求,中介机构必须在醒目位置明码标价,但这种明显加重一方责任的“隐形条款”,在法律上极有可能属于“霸王条款” 。你一个专业机构,面对一个76岁的老人,不把最重要的收费条款用大字写进合同里,反而玩这种“墙上公示”的文字游戏,这到底是契约精神,还是挖坑等着老人跳?

目前,刘女士已经准备走法律途径维权 。她愿意付中介费,毕竟中介也付出了劳动,但只愿意按30万的实际成交价来支付合理的报酬。
这件事也给咱们所有人提了个醒:家里的重大财产决策,千万记得跟子女商量着办;签合同的时候,别信嘴上说的,只看纸上写的;但凡遇到那种“不足XX按XX算”的规矩,多留个心眼,这钱该不该花,咱得问个明白。
对于这种“不足100万按100万收”的潜规则,你觉得合理吗?如果是你家老人遇到这事儿,你会怎么办?咱们评论区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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